有關托嬰中心是否得使用吸鼻器說明
14
Jul
2025
有關托嬰中心是否得使用吸鼻器說明
因社會局再次提醒,學生如需協助使用手動吸鼻器,應於事前充分與家長溝通,並取得家長明確同意(填寫特殊照顧申請表)及相關藥物或器材使用說明
惟涉及機械式自動抽吸器之操作者,因風險較高,仍應由醫事人員執行
一、衛生福利部以109年8月25日衛部醫字第1091665312號函說明以下內容:
1.手動吸鼻器或棉棒執行鼻腔分泌物之清潔、抽吸或移除,符合該類病人身體照顧之需要,則非屬醫療業務行為,得由非醫事人員執行
2.機械式自動抽吸器之操作者,因風險較高,仍應由醫事人員執行
二、另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公告之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第11條約定,兒童家長應提供必須之藥物或器材及其使用方法,以利托育人員照顧。
公文如下。